随着塘厦镇经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为了更直观地展现该镇经济文化、旅游产业的新面貌、新形象、新品牌,让更多的人认识塘厦、了解塘厦,让塘厦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由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塘厦镇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塘厦镇旅游办、东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东莞市摄影家协会塘厦分会承办2015“影像塘厦”文化旅游摄影大赛(以下简称“摄影大赛”)。
以“影像塘厦”为主题,运用摄影艺术丰富的形式和语言,通过独特的摄影视角展现时尚的塘厦、人文的塘厦、休闲的塘厦。
主办单位: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塘厦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塘厦镇旅游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莞市摄影家协会塘厦分会
1、本次摄影大赛提倡新作,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东莞市塘厦镇境内,题材、体裁、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塘厦镇人文风情、城乡面貌、精神文明、自然景观、高尔夫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内容。
2、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稿件形式参赛,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50张。送稿图片要求为JPG格式,每幅不小于5MB(兆)。参赛作品必须电子文件下方标注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另用WORD文档填写,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组照要求按顺序拼成整幅。
3、本次大赛属纪录类摄影比赛,参赛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作品入选调稿时必须附送上原始影像文件备查),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4、本大赛不收参赛费,大赛组织机构拥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若选用落选作品将按入选作品金额支付稿酬。
5、本次摄影大赛获奖奖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本次大赛入选以上奖项的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东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7、凡参赛者将视同承认本摄影大赛征稿章程中的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金质收藏奖 2幅 奖金 5000元 颁发证书
银质收藏奖 5幅 奖金 2000元 颁发证书
铜质收藏奖 8幅 奖金 1000元 颁发证书
优秀奖 10幅 奖金 500元 颁发证书
入选奖 60幅 奖金 200元 颁发证书
征稿时间:2015年6月—9月10日
截稿时间:2015年9月10日
展览及颁奖时间:2015年9月底
东莞市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四楼414室(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方式: 电话0769-22312877,QQ 503471250;联系人:饶先生 张小姐
收稿邮箱:503471250@qq.com。
1、参赛者可向主办方、承办方领取本大赛摄影证。
2、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三)美丽的塘厦风光
题材包括塘厦绿道网的建设、通过绿道旅游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三)商务场景、专业市场交易场景等。
麒麟舞、舞龙舞狮、粤剧曲艺、客家山歌、莫家拳、龙形拳、传统婚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文化艺术节、读书节、体育节、同饮一江水—农民工歌唱大赛、音乐剧、打工歌曲、东八音乐、高尔夫运动等。
镇内各购物街、购物商场的全景、外观、内景和购物场景,塘厦土特产等。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TAzMDg5Ng==&mid=208397507&idx=3&sn=14628a6f991fd325d4d4be7e9a587262&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