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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中共洋县县委宣传部关于举办“醉美洋县”手机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305     更新时间:2015-09-18    截止日期:2015-11-30

中共洋县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醉美洋县”手机摄影大赛的公告

  由洋县县委宣传部主办,县网管办、华阳景区承办的“醉美洋县”手机摄影大赛,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优秀手机摄影作品,诚邀广大拍客积极参加。

  一、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917日至1130

  网络投票阶段:126日至1220

  评选表彰阶段:1221日至1230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人文社会类:反映近年来洋县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记录百姓和谐幸福生活的摄影作品。

  自然风光类:展现洋县秀美山川、自然风光和丰富动植物资源的摄影作品。

  2、作品格式

  参赛作品必须为手机拍摄、未经电脑深度加工的JPG格式原始图片,并保留完整的照片Exif信息。

  提交作品仅限电子版。作品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作品类别(人文社会/自然风光)_作品名_作者姓名_联系电话。

 三、参与方式

  参赛者从即日起至11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洋县宣传”微信公众平台。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报送5幅作品。

 四、评奖办法

  采用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由专家评审在提交的作品中筛选出60幅入围作品;

  2、在“洋县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开设通道进行网上投票;

  3、将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按4:6的比例计入总分,最终以得分多少评出获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1、人文社会类、自然风光类摄影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奖金及奖品: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获得者免费游华阳景区一次。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负责。入选的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包括出版、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等公益性使用,不另付稿酬。

  2、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次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次大赛规则约束。


中共洋县县委宣传部

2015年917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MyMzEzNA==&mid=208683925&idx=1&sn=41b1d81f337067bc9e18c3a437383a92&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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