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
从古至今人类都希望留住美的东西,于是有了绘画和雕塑,随着科技的发展摄影也成为了人类留住美好的一种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普及大众,流传甚广。到了今天,智能手机、数码相机成为人手一部的装备,而我们是否还有那双发现美的眼睛,那颗寻找美的心灵?金秋秋时节的龟山,金色的银杏叶洋洋洒洒的飘落,珍珠潭里的秋水微微荡漾,千百年前遗址与文物静静的躺在那里,无声的看着四季更替,似水流年。有句话说的好,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龟山吧,跟着你的心意,擦亮你的眼睛,按动你的快门,发现不一样的,属于你的龟山。
一、参赛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参赛人群:
本次大赛不分专业,业余组,不收参赛费,摄影专业人士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参赛细则:
1、作品内容:
本次影赛将征集摄影爱好者拍摄的龟山景区作品,旨在通过广大拍客的摄影镜头,生动、形象、艺术地展现龟山汉墓、圣旨博物馆、点石园石刻艺术馆浓郁的历史文化以及龟山园林的独特美景。
2、作品要求:
每位作者可上传的照片总数不低于3幅,不超过10幅。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胶片需自行扫描为数字格式。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3MB,每张作品须醒目标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如不符合规格要求或不按时间提供原始电子文件的,将不入选评选和获奖,并谢绝以往任何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
3、作品征集:
此次比赛将统一进行电子稿评选,不收彩扩照片。参赛者请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21242619@qq.com,或作者携带电子版作品至龟山景区办公室上传(鼓楼区襄王北路3号,龟山景区办公楼207室)。
四、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龟山景区聘请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评选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0日,对获奖作品景区将颁发奖品,将在龟山景区官方网站、龟山景区官方微信和微递鼓楼微信公布,并在2015年12月下旬在景区内举办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人民币2000元以及景区门票十张
二等奖 三名 人民币1000元以及景区门票五张
三等奖 五名 人民币500元以及景区门票三张
优秀奖 二十名 人民币100元以及景区门票两张
入围奖 三十名 景区门票两张
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获奖。
六、声明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光盘、陈列、网站、宣传、媒体报道中的使用权(不做商业使用)不另付稿酬,摄影作品一律不退稿。
2、主办方视所有参赛、参与者均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规则。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徐州龟山景区
201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