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金塔胡杨的魅力神韵,表现金塔悠久的人文历史景观,呈现金塔旖旎的自然风光、古朴的民俗风情和独特的城乡风韵,金塔县委、县政府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举办“影像金塔 魅力胡杨”摄影大展。
一、大赛主题
围绕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以“影像金塔 魅力胡杨”为大赛主题,从胡杨神韵、人文景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风韵等方面征集摄影作品,组织摄影精品展,突现活力金塔、魅力金塔、清新金塔、和谐金塔。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方式:
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8幅,参赛作者在提交纸质作品的同时上传数码作品(纸质照片请自行粘贴连接好,数码作品请注明序列号),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已在首届大展中获奖的作品谢绝投稿。
纸质作品:
作品规格长边为10英寸。投稿地址:甘肃省金塔县文联,邮编:735300;作品请注明“影像金塔 魅力胡杨摄影大赛”字样(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纸质作品,否则不予参加评比)。
数码作品:
数码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为1000像素左右,文件不小于3兆。请作者保存好参赛作品原件,入选即调取原文件核实及制作展览照片。
投稿邮箱:
一、jqjtwl@163.com(“酒泉金塔文联”首字母)
二、2498973651@qq.com
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以当地寄发邮戳为准)
3、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以金塔境内的胡杨神韵、人文景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风韵等题材有关,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参赛作品以原始照片为宜,彩色、黑白不限;后期加工处理仅限于幅面裁剪和色调微调,谢绝提供电脑后期合成制作的作品,作品请勿装裱;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等文字说明以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4、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评选出的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现代摄影》杂志、“现代摄影”等多家网站等媒体刊发。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3)获奖作者在收到主办方的入选通知后,应向主办方提供作品原始图像文件用于鉴定和展览制作,如作者未在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原始图像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在其举办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文化交流、推广等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但不再另付稿酬。
(5)参赛者应对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相关纠纷的,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获奖作者需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及开户名,如出现信息错误,未收到奖金和证书,后果自负。
(7)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1、评审办法:
主办单位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参赛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本次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入围奖80名,奖金各2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奖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作品展览
(1)展出作品包括所有获奖作品
(2)展出时间:2016年元旦前后
(2)展出地点:待定
“影像金塔 魅力胡杨”摄影大赛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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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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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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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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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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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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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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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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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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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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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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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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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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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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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参赛作者认真填写参赛表格,将作为评比和邮寄奖金证书的依据。
第二届甘肃“影像金塔 魅力胡杨”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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