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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长春举办“幸福长春﹒城市印象”摄影绘画大赛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242     更新时间:2015-11-24    截止日期:2015-12-30
核心提示:为了全面展示幸福长春的良好形象。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规划局共同举办“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主题摄影绘画大赛。本次获奖作品将以参赛者署名方式在市规划展览馆循环展出。
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城市之花”主体建筑是长春市重要地标性建筑之一,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了解城市发展脉络和未来宏图的重要平台。为了全面展示幸福长春的良好形象。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规划局共同举办“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主题摄影绘画大赛。本次获奖作品将以参赛者署名方式在市规划展览馆循环展出。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二、  征集内容


以“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为主题,分摄影作品组和绘画作品组。作品题材从城市规划视角取材,包含城市建筑、城市美景、民俗特色、田园风光、四季之美、幸福之美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长春的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人民幸福生活。


三、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与绘画作品分别设定100名获奖作品,设置4个级别奖项,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具体为:


一等奖:5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1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纪念奖:60名,奖金200元


四、  作品要求


1、作品没有时间跨度限制,可以是反映城市形象的新作品,也可是反映长春历史的老作品。作者不受长春地域限制。


2、摄影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像素不得低于1600*1200,题材可以包括大尺度的城市空间、城市特色街巷和建筑、绿色生态、乡情文化等,每人投稿摄影作品不得超过5幅。


3、绘画作品画稿风格不限,尺寸最小为8K,题材以“你生活中的长春”和“你眼中的未来长春”为主题,绘画作品包括油画、水彩(粉)画、儿童画和具有技术融合性和创新性的现代画均可,每人投稿绘画作品不得超过 3幅。


4、作品需注明基本信息(反映内容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包含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合法权益。涉及以上侵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4、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展览、画册等及相关活动中使用。


五、投稿与评选方式


1、投稿方式


方式一:摄影作品可发送至大赛组委邮箱ciupd@ciupdchina.com。


方式二:绘画作品必须将作品原件送至或邮寄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王艺璇  18643114143  0431--81168202


张航晨  15604334223  0431--81168202


作品接收地址: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春市自由大路8888号),王艺璇(收),邮编130021


2、评选方式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0日为评奖阶段,由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16年1月中旬,通过媒体向外公布获奖者名单。


新文化网

http://news.xwh.cn/2015/1119/352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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