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西北20公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目前已经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1家、星级饭店14家,旅行社及旅游服务网点25家,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6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农家旅馆1000多家。平山是“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中国十大最具投资潜力旅游目的地”、“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县”、“全国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是名副其实的石家庄“后花园”。
为进一步展示“古都中山国 圣地西柏坡”魅力,让世人了解平山,让平山走向全国,通过摄影视觉聚焦平山旅游发展新面貌,充分发掘宣传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等丰富多彩的平山风光,提高平山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风光摄影作品。
★★★征集主题★★★
征集作品要充分反映和展现平山一年四季的优美风景、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县城风光、特色餐饮、观光采摘园、民俗风情等。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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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活动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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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要求
1
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对全国征稿,凡是摄影爱好者及专业摄影家等创作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
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作品要求在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摄影地点、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3
作品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照片均可
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600X1000,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始资料。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
主承办方
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5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作者原创。
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抄袭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6
本次比赛活动
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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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原则
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
8
所有参赛作品在平山官方微信进行展示,进行公众投票。
投票结果将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此次摄影大赛细则,可随时在官方微信查询。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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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600X1000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可以通过QQ邮箱投稿,QQ邮箱:814704943@qq.com。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及微信的作品展示页中。
(3)U盘投稿
作者可以直接带U盘,到平山县旅游局市场开发科,将作品拷入电脑。
(4)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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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盘与纸质照片投稿地址
河北省平山县旅游局市场开发科 收(050400)
电话:0311—82910454
注意事项
(一)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二)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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