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钟杯”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公告
一、目的意义
为充分展示我村旅游景观风貌和发展成果,以“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为契机,通过摄影视角聚焦梅岭镇南门村发展新风貌,加大对南门村滨海文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办单位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诏安县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
诏安县梅岭镇南门村村民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围绕“滨海神韵悬钟古城”这一主题形象定位,宣传推介以滨海文化为核心的旅游资源,提升南门村滨海文化风光的知名度。
五、作品拍摄范围
首届作品仅以反应南门村滨海文化风光为中心,拍摄范围必须在梅岭镇南门村辖区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七、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1.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以邮箱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方式:电子投稿邮箱:15960684068@163.com或15059624038@163.com;
(二)活动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2015年8月1日以后时间内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资料不齐,恕不评选。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网页、信息平台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凡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7.获奖作品在梅岭镇人民政府网站和梅岭镇南门村广场分别展出。
八、保障说明
1.大赛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组成,大赛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决定。
2. 竭诚欢迎海内外专业摄影家、广大业余摄影爱好者和旅游者到南门·悬钟古城旅游,进行摄影创作,组委会将最大限度提供各种拍摄方便,其他费用自理。
3.联系单位:诏安县梅岭镇南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瑞乾 联系电话:15960684068 邮政编码:363500
九、其他事项
(一)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二)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注:南门村位于G324线与诏安高速出口处,往下寮路口沿路直行15公里即到。
诏安县梅岭镇南门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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