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关于开展”手机随手拍,红火过大年“曹妃甸人的幸福生活”摄影大赛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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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2-18
截止日期:2016-03-01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丰富和活跃全区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节日文化生活,展现曹妃甸人的幸福快乐生活,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工商联、区电视台、区网信办等5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手机随手拍,红火过大年’曹妃甸人的幸福生活”摄影大赛活动,面向全区征集摄影作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手机随手拍,红火过大年”曹妃甸人的幸福生活”为主题,通过手机拍摄的反映曹妃甸人春节期间幸福、快乐、健康的节庆生活的画面。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三、参与人员
曹妃甸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在曹妃甸工作的外地人和在外地工作的曹妃甸人。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2016年春节期间用手机拍摄的本人原创照片和视频。照片单幅或多幅均可(多幅作品原则不超过6幅),并配发200字以内的图说故事;参赛视频要求为标清,画质清晰、音质清楚,配解说词(时长5分钟以内)。参赛作品凡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的,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入选后将免费用于曹妃甸公益广告宣传。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cfdzhufu2016@qq.com, 邮件名称标注“手机随手拍投稿”,并提供作者姓名、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投稿咨询电话:0315-8826778。
六、评选奖励
1、评选。活动组织单位将邀请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评分,按得分取排名靠前的30幅作品在“曹妃甸发布”微信等网络上展示并组织投票。根据作品初评得分、网络投票数等情况,评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2、奖励。对大赛获奖作品的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金。奖金来源为企业赞助。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优秀奖奖金100元。获奖作品将在《曹妃甸报》、“曹妃甸发布”等媒体刊登,并在曹妃甸公益宣传中优先推荐使用。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业联合会
曹妃甸广播电视台
唐山市曹妃甸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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