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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第二届蒙山“文化古城·养生福地”全国摄影大展启示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214     更新时间:2016-03-08    截止日期:2016-06-28
第二届蒙山“文化古城·养生福地”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蒙山县位于广西东部,县城蒙山镇陆路距首府南宁市460公里,北上距桂林市146公里,南距梧州市186公里,西距柳州市186公里,东距贺州市180公里,国道321线贯穿县境南北6个乡镇。
  蒙山县风光优美,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为19.7℃,森林覆盖率达77.6%,有“天然氧吧”美称,是国家生态示范区及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先后获得中国中老年养生基地、中国长寿之乡、最美生态旅游示范称号。现县内已建成公园西炮台公园、太平天国封王遗址公园、梁羽生公园、古榕公园、滨江公园等。蒙山不但生态环境优美,而且文化底蕴深厚,明清时称永安州,是太平天国封王建制地,还是抗法英雄苏元春、老一辈革命家陈漫远、新派武侠小说开山鼻祖梁羽生的故乡。
  近年来,蒙山县努力打造“文化古城、养生福地”品牌,始终把生态作为蒙山的立县之本,始终秉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优化美化人居环境,精心构筑生态养生、观光养生、文化养生、美食养生四大基地。  为了提升广西蒙山县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实现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目标,宣传蒙山这座广西宜居宜游的新兴城市,2014年中国摄影报社与蒙山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蒙山“文化古城·养生福地”全国摄影大展,2015年大展梅开二度,再度起航,继续以古城为依托,以文化为底蕴精心设计和运作,以期通过更加丰富的摄影艺术作品,进一步向世人展示蒙山县生态养生福地的魅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蒙山县委员会

          蒙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

          蒙山县旅游局

          蒙山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梧州市摄影家协会

          桂林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http://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境内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名胜古迹以及时代发展新貌等主题的摄影作品。鼓励创作反映蒙山县城乡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2016年6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2幅(自然风光类、人文类各1幅)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1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3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80 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首届蒙山“文化古城·养生福地”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 作品必须取材于广西蒙山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诠摄汇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联系:

联系QQ:492523069 915089163

联系电话:88001500 8753430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157号都市丽景7层405

公司网址:http://pyphoto.cn/

微信公众号:lww87633793

摄影家交流群: 19206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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