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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三沙历史图片征集暨摄影大赛启示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168     更新时间:2016-05-07    截止日期:2016-06-30

三沙雄奇旖旎的风光,开发建设的动人场景,定格在一代代摄影人的镜头里。5月6日,由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印像·祖宗海”三沙图片征集暨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正式启动。主办方面向全球征集三沙的新老图片,汇聚经典佳作,展示三沙的沧桑巨变,弘扬三沙人的精气神,为三沙建设发展凝聚正能量。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6月30日。征集内容分历史图片、新作品两种。历史图片指反映三沙建市之前生产建设、军民生活、历史事件、名人足迹、民俗风情的图片。新作品为反映三沙建市之后的生产建设、军民生活、新景象、新风尚的摄影作品。


活动奖励丰厚。参加历史图片征集的图片,一经入选均可获入选费,入选费按拍摄年份每幅200元、100元、50元不等。同时,历史图片征集截止后,将对入选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一等奖(1幅/组,奖金1万元)、二等奖(2幅/组,奖金5000元)、三等奖(3幅/组,奖金2000元)和优秀奖(10幅/组,奖金600元)。


三沙建市后拍摄的新作品,参加三沙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大赛设金奖(1幅/组,奖金2万元)、银奖(2幅/组,奖金8000元)、铜奖(3幅/组,奖金3000元)和优秀奖(30幅/组,奖金1000元)。主办单位将组织业内专家和相关学者对征集图片进行评选,于2016年7月23日公布评奖结果。颁奖仪式将于三沙设市四周年之际在永兴岛举行。


据悉,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历史图片的获奖作者,还将获得主办方授予的“三沙市荣誉摄影师”称号。所有获奖作品可参展于北京王府井大街举办的三沙设市四周年图片展。获奖者还将有机会获邀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摄影师“重访三沙”主题摄影活动。此外主办方将从获奖者中选择一批摄影师,聘请为三沙市新闻中心“特约摄影师”。获奖摄影师还可优先加入三沙市摄影家协会。


“印像·祖宗海”三沙图片征集暨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由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主办,南海网、三沙市人民政府网承办。海南省摄影家协会、海南省图片社为活动提供支持。活动详情请登录南海网或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咨询电话:0898-66810540。(三沙市新闻中心)


附:“印像·祖宗海”三沙图片征集暨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三沙,这片美丽辽阔的祖宗海,见证着中华民族开发建设蓝色国土的传奇历史。三沙雄奇旖旎的风光,激动人心的生活和战斗场景,定格在一代代摄影人的镜头里。


建市以来,三沙变化翻天覆地,面貌日新月异,岛更绿、海更清、景更美,更让摄影爱好者着迷,留下诸多珍贵影像。


在三沙设市四周年到来前夕,三沙市委宣传部举办三沙图片征集暨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面向全球征集三沙的新老照片,汇聚经典佳作,展示三沙的沧桑巨变,弘扬三沙人的精气神,为推进“三沙梦”——“主权三沙、美丽三沙、幸福三沙”建设凝聚正能量。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南海网 三沙市人民政府网


支持单位: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海南省图片社


二、活动内容


1.征集历史图片;


2.征集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3.举办“印像·祖宗海”优秀摄影作品全国联展;


4.出版“印像·祖宗海”优秀摄影作品集;


5.建立三沙图片数据中心。


三、征集作品内容


1.历史图片:反映三沙建市之前生产建设、军民生活、历史事件、名人足迹、民俗风情的图片(已发表或已获奖作品均可参加,原作者或收藏者均可投稿);


2.新作品:反映三沙建市之后的生产建设、军民生活、新景象、新风尚的摄影作品(已在媒体公开发表和参加过其他赛事的作品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16年5月6日至6月30日;


2.评奖公布时间:2016年7月23日。


五、征集费用及奖项设置


(一)历史图片征集


凡三沙建市(2012年7月24日)之前的图片,可参加历史图片征集活动,入选图片均可获入选费,标准如下:


1.建省(1988年4月26日)之前的图片,每幅200元入选费;


2.建省后(含1988年4月26日)至2000年之前的图片,每幅100元入选费;


3. 2000年后至三沙建市之前的图片,每幅50元入选费;


4.主办方在征集活动结束后使用以上入选图片,每次均计稿费。2000年之前的图片,每幅每次不低于200元;2000年之后的图片,每幅每次不低于100元。


(二)历史图片评选


历史图片征集截止后,将对入选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幅/组,奖金1万元;


二等奖2幅/组,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幅/组,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幅/组,奖金600元。


(三)新作品大赛


三沙建市后(含2012年7月24日)的摄影作品,可参加三沙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幅/组,奖金2万元;


银奖2幅/组,奖金8000元;


铜奖3幅/组,奖金3000元;


优秀奖30幅/组,奖金1000元。


(四)说明


1.以上奖金由承办单位向作者或收藏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历史图片收藏者可享受奖金50%收益;


3.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上述奖项有可能出现空缺。


六、获奖者荣誉


1.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历史图片的获奖作者,将获得主办方授予的“三沙市荣誉摄影师”称号;


2.所有获奖作品可参展于北京王府井大街举办的三沙设市四周年图片展;


3.获奖者将有机会获邀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摄影师“重访三沙”主题摄影活动;


4.主办方将从获奖者中选择一批摄影师,聘请为三沙市新闻中心“特约摄影师”,获约拍摄费用另计;


5.获奖摄影师可优先加入三沙市摄影家协会。


七、活动细则


(一)图片形式及大小


1.彩色、黑白不限;


2.单幅、组照不限;


3.新作品必须是jpg格式电子文件,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4.历史图片可以是纸质照片或印刷物,也可以处理为jpg格式电子文件,图片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二)图片说明


所有图片需用简短文字说明拍摄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场景等要素。历史图片需说明提供者是作者还是收藏者,新作品需给图片取名。


(三)入围作品素材的提交


图片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相关素材,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1.新作品需提交RAW格式原片;


2.历史图片如有底片或数码照片,需提交原底或原图;如只有纸质照片或印刷物,需提供原件(底片和原件可退还)。


(四)作品的使用


1.对于摄影大赛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可不支付报酬。


2.对于未获奖作品,如主承办单位用于商业用途,则需要向作品提供者支付报酬。


(五)作品的合法性


1.图片的提交者必须承诺所提交的图片符合国家法律相关规定;


2.活动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所有投稿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被投诉作品一经核实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则取消评奖资格。


(六)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可登陆南海网或三沙市人民政府网 “印像·祖宗海——三沙图片征集暨设市四周年摄影大赛”页面上传数码作品。


2.邮寄投稿


纸质照片、印刷物以及存储在移动介质(含U盘、光盘)内的图片,可直接邮寄给活动承办单位。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大厦8楼 南海网“印像·祖宗海——三沙图片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邮政编码:570216


咨询电话:0898-66810540


3.作品展示


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八、作品评选


1.评委组成


由主办单位组织业内专家和相关学者进行评选。


2.评选标准


历史图片侧重作品的史料价值,新创作品侧重作品的艺术性。


3.评奖结果将参考网络得票情况。


4.颁奖仪式将于三沙设市四周年之际在永兴岛举行。


中共三沙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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