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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1     更新时间:2016-06-06    截止日期:2016-08-30

    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南沿,境内自然风光雄浑壮丽,旖旎多彩,有世界级精品旅游区金沙江流域的香格里拉核心区--稻城亚丁;有蜀山之王--贡嘎山;有现代冰川森林公园--海螺沟;有中国美丽的乡村古镇--美人谷丹巴;有美丽的草原--川西高寒草原;有茶马古道的重镇康定;有红色名桥泸定桥等一大久负盛名的风光名胜。这里还是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康巴文化的中心。《康定情歌》、《格萨尔王传》、藏传佛教文化、川藏茶马古道文化均为享誉世界的文化品牌。同时,境内因区域、信仰、民族传统之异同,民俗民间文化丰富多样,保留完整,特色各异。甘孜州已成为中国西部世界级自然生态旅游和康巴文化旅游的目的地,是全世界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天堂!

 


(上图为甘孜州首届国际摄影大展风光类:金质收藏作品-央迈勇经幡-汤毅军)



为推动甘孜州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打造全州旅游文化品牌,持续加大“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川省文联、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决定共同主办“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


 本次大展我们增设了“天空的视角”特别收藏作品,以鼓励国内外航拍爱好者到甘孜州创作采风。


 圣洁甘孜,将敞开胸怀拥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情歌故乡,将以美妙的歌声迎候四面八方的朋友。让我们用摄影相约甘孜,领略这里的生态美景,感受这里的川藏文化。热忱欢迎世界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中国摄影报社


承办单位:中共甘孜藏族自治州委宣传部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甘孜藏族自治州文体广新局


          甘孜日报社


          甘孜州广播电视台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以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美丽的自然风光和康巴文化、民风民俗为题材的摄影作品,具体如下:


1.风光类:山水风光、田园风光、旅游景区景点等;


2.人文类:民俗风情、百姓生活、节庆活动、城乡新貌、工农业生产发展等;


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调整为:


风光类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4000元。


人文类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4000元。


“天空的视角”类


入展作品10幅,稿酬各人民币4000元。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2.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以内,彩色、黑白不限。


3. 作品必须取材于甘孜州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腾讯网图片频道、甘孜电视台、甘孜日报、中国甘孜网、溜溜康巴传媒网、甘孜州旅游信息中心等媒体将刊登参展作品精选及入选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第二届甘孜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二届甘孜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甘孜作品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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