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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40     更新时间:2022-01-01    截止日期:2022-01-08
   各市州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省文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4月,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被纳入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之“湖南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文艺人才及其项目的含金量大大提升。为推动我省文艺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操作规程》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为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文艺家(根据文件规定:年满75周岁的“三百工程”文艺家自动退出)。

  1.申报人必须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德艺双馨的标准和正确的文艺方向;

  2.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人时,申报人须为项目主创人员并有其他合作人员授权;

  3.每人每年限报项目1个,原则上同一项目不连续扶持,已申报但未纳入扶持项目的可继续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其他专项资金或其他渠道支持的项目;

  2.影视、大型舞台艺术和展览、动漫等所需资金量大的项目;

  3.有扶持项目尚未结项的;

  4.五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二、项目类别

  1.作品结集出版。主要包括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文艺评论等门类作品。

  2.各类专业创作或专场演出。主要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含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艺术门类作品。

  3.作品展览。主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门类作品。

  4.进修学习。主要包括经单位同意推荐参加进修培训类的学习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报《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表》,一式七份;

  2.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经批准方可实施的项目,需附相关审批文件;

  4.整理和改编他人作品的,须提交原作品权益人的书面授权书;

  5.提供项目的创作提纲、写作大纲、创意书或策划方案等相关材料;

  6.出版类项目及剧本创作类项目需提供作品成型的大样;学习培训类项目需提供招生简章或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批复材料;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类项目需提供整体方案及部分展出作品图片;音乐制作类项目需提供完整的小样;舞台剧(节目)、曲艺和杂技等表演类项目需提供整体方案及剧本、舞台照片或彩排录像资料等。其他项目视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经所在市州文联或省各文艺家协会审核盖章后(含电子版,请按门类分别汇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地点设省文联文化交流处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请表》可从湖南文艺网

  (http://www.hnswl.cn)自行下载。

  截止时间:2022年1月8日

  邮箱地址:2378159616@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八一路227号省文联216办公室

  联系人:周广军、邓清毅

  联系电话:0731-84582688

  附件:

  1.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表

  2.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

  请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2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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