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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通知|浙江师范大学第三十届大学生美术与设计作品展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05     更新时间:2026-01-05    截止日期:2026-03-09

  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领广大学子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化使命,以艺术视角诠释中国故事、彰显浙师风貌,恰逢学校七十华诞、艺术学院四十载院庆,借笔墨回溯双庆荣光与育人华章,用创意实践回应时代需求、迈向未来新程。
  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师范大学第三十届大学生美术与设计作品展征集活动,本届美术与设计作品展围绕“回响·新程”主题,以多元展陈和学术碰撞为目标,旨在多维度挖掘浙师学子的艺术创造力,搭建高质量交流展示平台,促进多元艺术思想的碰撞与融合,为七秩浙师、四秩艺院添彩增辉。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响·新程
  二、组织单位
  主办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三、活动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
  研究生、国际学生
  四、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
  2026年1月4日—2026年3月9日
  作品评选阶段
  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
  作品展览阶段
  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9日
  五、活动要求
  (一)参展作品主题要求
  参展作品须符合本展览主题,要求艺术上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艺术品格和个性特征,题材风格不限。
  (二)参展形式
  1.参展类别包括:绘画类、艺术设计类、摄影摄像类。
  2.综合材料绘画类、艺术设计类可以以小组(限3人以内)为参展单位,其余类别必须以个人为参展单位。
  3.凡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均可投稿,个人参展限投作品1件,以团队形式参展的成员不能超过3人,系列作品参展以一件(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计,系列作品请注明序号。
  (三)参展作品类别及要求
  1.作品类别不限,鼓励跨学科、跨媒体综合作品和大型艺术装置参赛。
  2.参评要求:
  (1)初评:投稿采用寄送照片形式,初评作品照片不超过10寸,照片背后粘贴作品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
  作品照片收件时间: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9日(8:00-17:00)
  作品照片收件地址:艺术学院学工办(19幢109)
  收件人:舒艺洋
  联系方式:0579—82283473
  (2)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提交作品原件(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复评原件作品背后右下角粘贴参展信息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后续通知退件。
  复评提交要求:绘画作品需自行装裱。作品外框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
  中国画:作品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镜框装裱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油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版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
  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镜框装裱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综合材料: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镜框装裱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艺术设计:纸质作品规格为A3(279mm×419mm)大小,实物作品直接递交实物。
  动画动漫:作品以手绘或光盘形式提交,纸质作品最大不超过A3(279mm×419mm)。
  摄影:作品要求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每张尺寸均为12寸并镜框装裱,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3.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若发现有临摹或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已参加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竞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递交。
  5.提交的参展作品须为完整作品,若因作品未干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破损由参展者本人负责。
  6.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主办方有权退还。
  六、奖项设置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上交作品进行评审。学生作品根据上交作品数量和质量设置奖项,专业组(艺术学院:艺术学、学科教学(美术)、美术与书法、美术学(师范);设计与创意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动画)和非专业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赛作品的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优秀奖占5%,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单位有权拒收任何对文化和道德有侵犯的作品。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本人负责。

  展览登记表:浙江师范大学“回响·新程”第三十届大学生美术作品展登记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KQiBc724927HQJ9Ms7gq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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