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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新章·艺绘津城”主题创作暨重庆市江津区第七届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450     更新时间:2026-02-27    截止日期:2026-03-30
  为奏响江津发展新乐章,用笔墨丹青描绘港园蝶变、津城锦绣,拟举办“枢纽新章・艺绘津城”主题创作暨江津区第七届美术作品展,以艺术之美,彰显我区全力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的活力与成果,书写新时代江津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区委宣传部、江津区教委、江津区文化旅游委、江津综保区管委会、江津区文联
  承办单位:江津区文化馆、江津区美术馆、江津区美协
  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展览时间:2026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展览地点
  江津区美术馆(待定)
  参与对象
  江津区美术家协会会员、全区美术爱好者
  创作主题
  投稿作品艺术形式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新年画、设计等,题材要紧扣“枢纽新章・艺绘津城”主题,统筹发展与安全,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建设,内容需根植江津本土文化,紧跟时代脉搏,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与当代审美追求。鼓励围绕三个核心方向创作:一是展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风貌,如港园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建设者风采等;二是从枢纽港产业园与城市联动角度,呈现江津港周边滨江风貌,衔接港城发展活力与文明风貌;三是体现江津精神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实践,可讴歌先进典型,描绘城市变迁、经济成果与人民高品质生活,以美术创作定格时代,彰显津城活力底蕴。
  投稿要求
  1.作品应为2024年以后创作的新作品,作品内容要求与主题、地方区域特色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水粉、新年画、设计等形式均可。
  2.尺寸:作品(装框)尺寸不超过高1.5米、宽1.5米。
  3.初评:投稿作者提供作品高清电子图片发送至邮箱:81095459 qq.com,拒收私发微信和QQ。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18166470398。一人仅限投稿2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图片分辨率为300像素/英寸,命名为:姓名《作品名称》画种或材料,尺寸,创作年代,例如:“张三《太行秋色》油画,80×60cm,2021年”。同时在邮件中发送以下信息: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将直接通知各位作者。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江津区文化馆。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奖项设置
  本次美术作品展设优秀奖13名(为本次展览的最高奖),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颁发证书。
  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作者,如有收藏另议。
  2.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不再付稿酬。
  3.此次作品展只限收作者的原作,拒绝复制作品参展。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内容必须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作品,方能入展。
  4.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
  5.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认同以上条款规则;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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