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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届临帖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3-21    截止日期:2026-04-05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对传统书法经典的研习传承与守正创新,全面展示我市书法家与广大书法爱好者临帖研碑、精进技艺的最新成果,巩固前四届长春市临帖书法(篆刻)作品展的良好成效,持续厚植书法艺术传承根基,推动我市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长春市第五届临帖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长春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长春美术馆、各县(市)区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长春市文联、长春书法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
  评委会、监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省、市书法篆刻名家组成。
  三、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要求忠实临写历代经典书法碑帖、篆刻,不提倡临现、当代书法作品。投稿同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局部)并标注姓名,需统一用A4纸附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2.所临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规格138cm×68cm(四尺整张)以内,不小于四尺对开条幅(竖幅)或四尺斗方;所临篆刻作品印屏以138cm×34cm(四尺条屏)为宜,投稿作品一律竖式。篆刻作品需印稿6—10方,需两方多字印及两个以上边款。草书、篆书及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与所临碑帖复印件附于一处)。
  3.作品不提倡过度做旧、拼接,无需装裱。
  4.长春市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不得超过2幅(均为临摹作品)。落款名字要与身份证相符,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6.本次展览不收费用,入选作品展出后按组委会通知时间自行取回,逾期不取,由组委会处理,所有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四、评审流程
  本次展览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各县(市)区书协负责,终评由市书协组织进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公布评审结果。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非长春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展即具备加入长春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
  2.中国书协会员、市书协理事投稿,将记入本人年度履职档案及作为市书协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向上一级书协推荐优秀人才的依据。
  3.参评作品必须本人真实创作,严禁代笔行为。
  六、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5日截止。各县(市)区书协于4月10日前将本地区初选后的作品统一送交市书协进行终评,展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凡投稿出现以下情况,均按落选处理,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1.现居长春市域外且非长春户籍作者的投稿;
  2.未经县(市)区评审流程直接投递至市书协的投稿;
  3.与征稿细则要求不符的投稿。
  八、收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春书法家协会收稿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直机关人民广场办公区15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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