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作为唐诗的主要诞生地与精神原乡,承载着中华诗歌文明的巅峰记忆;碑林,以千年碑刻文脉,见证着笔墨艺术的文化传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助力西安市“唐诗之都”文化品牌建设,结合碑林区“文化兴区”工作部署,推动经典唐诗与书画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碑林区策划举办“诗意长安翰墨碑林”唐诗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国书画界同仁、书画爱好者公开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诗意长安·翰墨碑林”唐诗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二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西安市碑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安市书法家协会西安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三秦都市报社碑林区美术家协会碑林区书法家协会
三
征集内容
聚焦“唐诗经典+长安意境”双核心,书法作品需以《全唐诗》中经典篇目为主要创作内容,涵盖初唐风骨、盛唐气象、中唐格调、晚唐余韵;绘画作品以国画为主,兼收其他契合主题的画种,通过笔墨丹青诠释唐诗中的山水胜景、人文情怀、边塞豪情、市井风情,展现唐诗与长安的深度文化联结。
四
征集对象
此次“诗意长安·翰墨碑林”唐诗书画作品展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展开,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绘画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
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
只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另附释文。书法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整张、六尺整张以内,竖式,无需装裱。
2.绘画作品
以国画为主,兼具油画、水彩、版画、漫画等形式,重点通过构图、笔墨、色彩再现唐诗的情景交融之美,避免脱离诗意的形式化创作。国画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整张、六尺整张以内,竖式,无需装裱。
六
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奖项全部为入展奖,书法类、绘画类各设80名入展作品奖。所有获奖作者均获赠《“诗意长安翰墨碑林”唐诗书画展作品集》1册,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
注意事项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邮寄作品以邮戳时间为准)。
八
邮寄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街道马坊门8号碑林区文联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咨询电话:029-87397081
电话:029-87397081
九
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出版、宣传等公益使用权,使用时将注明作者信息,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每人限投1件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展览结束后,入展作品将由主办方长期保存,不退稿。
4.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代笔,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展、评审费用,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活动名义收取费用,谨防诈骗。
6.线下展览拟定于2026年6月下旬举办,后续将在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进行线上展示。
7.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本启事所有规定,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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