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省美术家的近年创作成果,进一步推动福建美术事业繁荣发展,为全省美术家提供一个更新、更广阔的展示和交流平台。福建省文联、福建省美协定于2026年9月举办“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征稿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本省身份证,或在本省工作、学习、生活的美术工作者皆可参加。
2.作品要求
(1)参展画种
中国画、油画、漆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参选作品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是2024年至今未参加省级以上展览的新作品。
(2)作品尺寸:(所有作品均自行装裱、装框)
中国画:作品统一装裱在硬板上,裱后含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油画:作品须有内外框,含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漆画:漆画含外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
水彩(粉画):含外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综合材料绘画:含外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参展作品严格按照以上尺寸要求,个别因特殊情况超尺寸的作品报送前需经省美协同意。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同一画种只限报送1件作品。
三、作品报送
1.本次展览不接受个人直接投稿。
2.信息填写。
为便于退件,请认真填写《“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作品信息表》(表1,文末链接下载),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3.报送要求
(1)本次展览按属地管理原则〔高校美术院(系)稿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设区市美协〕,由各设区市进行初评。按照省美协下达的指导性指标选拔推荐(件数及报送要求另行通知),并请各设区市美协汇总作品并报送清单(清单表格另行发送)。
(2)报送时间:请作者按照《“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各设区市收件(作者投稿送件)信息表》(表2)要求按时投稿。
四、关于评选
1.由省美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拟评选出入展作品170件左右。其中获奖作品40件,金奖(一等奖)15件,银奖(二等奖)25件。评选结果将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展览地点
拟于9月在福州展出,并视情举办巡展。
六、作者待遇
非省会员的作者获金奖(一等奖)的可直接申请加入省美协会员,获银奖(二等奖)作者计2分。其他入展作者计1分。以上作者均颁发证书。
七、关于费用
本次展览主办单位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3.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表1:“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作品信息表(市).doc
表2:“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各设区市收件(作者投稿送件)信息表.doc
https://mp.weixin.qq.com/s/aN_VHLLNLDRthKm-pp4o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