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责任单位: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各县(区)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
二、活动安排
1.初赛阶段(3月—6月)
以县(区)级为单位,县(区)党委宣传部、文联牵头,县书协、美协组织,评选出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各25幅进行展览。最终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美术、书法各15幅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2.复赛阶段(7月—9月)
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牵头,市书协、市美协组织,从各县(区)上报的美术、书法作品中,评选出美术、书法各50幅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其中专业组作品各35幅,非专业组(非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各15幅。以专家评审的形式,评选出美术作品20幅、书法作品20幅参加省级决赛。
在前期阶段,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通过“文艺志愿+专家授课”形式,组织我市知名画家、书法家分批次到部分市、县(区)开展采风写生、授课、辅导、评选活动。
三、参赛要求
1.内容要求:要以伟大成就、红色中原、伟大成就、人物风华、时代风貌、美好家园、自然风光、和谐家庭为创作主题进行艺术创作,参展作品内容要与展览主题相符,并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要达到一定水平。
2.作品尺寸: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竖幅)138CM×68CM;油画、水彩、农民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为110CM×110CM以内。
送展要求:参选作品由各县(区)书协、美协统一登记报送电子登记表,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正楷注明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以便与登记表对照。一人仅限投稿1幅,合作作品、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书法、国画作品须提款、钤印规范完整。书法、国画作品无需加框,油画、水彩、农民画作品须自行装框,否则不予受理。
3.作品评选结果在文联公众号公布。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参展作品的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出版等权利。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赛、参展作者,视为已确定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书法作品收件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213号市文联
联系人:徐爽
邮编:458030
邮寄备注:“翰墨润中原”鹤壁市美术书法作品大赛
美术作品收件地址:淇滨区九州路合欢巷7号(鹤壁市美术家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国强
邮编:458030
邮寄备注:“翰墨润中原”鹤壁市美术书法作品大赛
四、奖项设置
提倡协会发掘人才,省级以上会员发现并辅导非专业选手入展者,颁发入选证书和辅导证书。大赛入展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组织优秀作品进行线上线下推广,优中选优,推荐优秀作品在各级各类重要活动中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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