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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寿县第一届书法、摄影、美术大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40     更新时间:2026-05-02    截止日期:2026-10-30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建党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重大历史节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现培养书法人才,引导全县书法爱好者坚定文化自信、扎根生活沃土,努力创作更多讴歌时代、抒发民意的精品力作,促进寿县书法事业蓬勃向上,进一步擦亮“中国书法之乡”品牌,以高质量文化实践赋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寿县篇章注入强劲文艺力量,特举办第一届寿县书法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寿县总工会、寿县文明办
  承办单位: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文化馆、寿县文学艺术院(寿州循理书院)、寿县书法家协会、寿县青年书法家协会、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的寿县籍及长期在寿县工作、居住的书法爱好者、工作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须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
  (1)燃情岁月:展现寿县红色革命岁月,特别是在党的领导下寿县革命与建设的辉煌历程。
  (2)历史记忆:描绘寿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汉文化、淮河文化等文化交融发展的突出成效,楚文化博物馆文物、寿县非遗文化等独特魅力,古城墙、八公山、安丰塘、正阳关等厚重历史。
  (3)时代华章:聚焦新时代(近五年)寿县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发展蓝图。
  2.投稿方式:
  (1)提倡各分会单位集中投稿,也可以个人直接投稿。
  (2)可多种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1件(含篆刻)。
  (3)投稿
  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所有来稿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作品名称,如没有在来稿作品背面右下角书写作者资料将不予评审。
  3.作品要求:投稿作品书法、篆刻均可。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导向作品(谢绝宗教类内容)。鼓励自撰内容,文体不限,自撰传统诗、词、联、赋须符合声律要求,本届大展提倡书写反映中国式现代化寿县实践成果的作品,特别是寿县近年来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书写他人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相对完整。
  (2)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3)作品尺幅: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作品(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180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8%。
  (4)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边款不少于4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篆刻内容请附释文。
  (5)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反对过度拼贴、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
  四、作品评审
  1.县文联组织有关专家,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从来稿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10件。评审结果将在县文联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2.评审结束后,将综合团体会员单位及其他自愿投稿单位组织投稿数量和入展作品数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
  五、展览及作品集
  1.拟定于2026年8月举办展览。
  2.印制《第一届寿县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均授荣誉证书,并赠送《第一届寿县书法大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寿县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2026年4月30日至6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征稿收件地址
  快递投稿的,请在快递封面注明“第一届寿县书法大展”字样
  地址:安徽省寿县老县委大院“寿县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收件人:鲁克望,联系电话:
  九、其他事项
  1.经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书法家协会主办、承办的任何展览。
  2.所有来稿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活动解释权归县文联所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为确保本次大展公平公正,本次大展县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作为邀请作品参展,不作为参评作品。
  4.补充说明: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有使用权、出版权。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寿春风华·我眼中的美好家园
  第一届寿县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建党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重大历史节点,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县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充分展示新时代我县摄影人的崭新精神面貌和创作实力,繁荣发展我县摄影事业,用手中的镜头共同记录寿春图景、家乡巨变,特举办第一届寿县摄影大展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寿县融媒体中心、寿县文明办
  承办单位: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文化馆、寿县文学艺术院(寿州循理书院)、寿县摄影家协会、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的寿县籍及长期在寿县工作、居住的摄影爱好者、工作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投稿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短视频、黑白、彩色皆可。作品须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
  (1)燃情岁月:展现寿县红色革命岁月,特别是在党的领导下寿县革命与建设的辉煌历程。
  (2)历史记忆:描绘寿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汉文化、淮河文化等文化交融发展的突出成效,楚文化博物馆文物、寿县非遗文化等独特魅力,古城墙、八公山、安丰塘、正阳关等厚重历史。
  (3)时代华章:聚焦新时代(近五年)寿县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发展蓝图(可有新旧对比)。
  2.内容要求
  展览征集内容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商业类、短视频类。
  (1)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
  ①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②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单幅作品须在近五年内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25%在近五年内创作。
  ③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④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展示摄影师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性拍摄。作品数量限15—20幅。至少有2幅为近五年内创作,拍摄时间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⑤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但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画面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允许对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2)艺术类
  ①作品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
  ②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近五年内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25%在近五年内创作。
  (3)创意和商业类
  ①作品以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目的,或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②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近五年内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25%在近五年内创作。
  (4)短视频类
  ①短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可以(但不限于)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②作品须在近五年内创作。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提倡独立完成,如为集体创作,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3.作品要求
  (1)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短视频、黑白、彩色皆可。摄影作品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限于2M—10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短视频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MP4格式,大小限1024M以内,画幅比例不限。
  (2)投稿者应确保所投作品本身原貌及其真实性,谢绝电脑创意或者借助AI工具生成作品,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修改、增加或删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
  (3)投稿者须注明投稿作品拍摄地点,并确保真实准确。
  四、作品评审
  县文联组织有关专家,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从来稿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10件。评审结果将在县文联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五、展览及作品集
  1.拟定于2026年10月举办展览。
  2.印制《第一届寿县摄影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均授荣誉证书,并赠送《第一届寿县摄影大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寿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2026年4月30日至8月30日。
  投稿电子邮箱:804613749 qq.com(标题请标注:作品名+作者+电话+第一届寿县摄影大展作品)
  八、征稿咨询
  联系人:黄蕴新
  联系电话:17755400500
  九、其他事项
  1.经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县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的任何展览。
  2.所有来稿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活动解释权归县文联所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和要求。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为确保本次大展公平公正,本次大展县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仅作为邀请作品参展,不作为参评作品。
  5.补充说明: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拥有展览、宣传、出版、公益推广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署名归作者所有。
  大美寿春时代华章
  第一届寿县美术大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建党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重大历史节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文化自信,突出寿县文化特色,促进寿州古城5A创建,纪念寿县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全面推动美术艺术传承发展,特举办第一届寿县美术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寿县文明办
  承办单位: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文化馆、寿县文学艺术院(寿州循理书院)、寿县美术家协会、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的寿县籍及长期在寿县工作、居住的美术爱好者、工作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须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
  (1)燃情岁月:展现寿县红色革命岁月,特别是在党的领导下寿县革命与建设的辉煌历程。
  (2)历史记忆:描绘寿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汉文化、淮河文化等文化交融发展的突出成效,楚文化博物馆文物、寿县非遗文化等独特魅力,古城墙、八公山、安丰塘、正阳关等厚重历史。
  (3)时代华章:聚焦新时代(近五年)寿县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发展蓝图。
  2.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应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漆画、水彩、漫画、雕塑等。国画作品尺寸不大于竖式四尺整张,不小于四尺斗方,可小幅组合。油画作品尺寸不大于100cmX200cm,不小于50cmX50cm,可小幅组合。
  3.作品要求:(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是画面完整、章款齐全,且为独立自主创作、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如有违反,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2)提倡紧扣主题,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3)为了装裱和展示的需要,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
  四、作品评审
  县文联组织有关专家,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从来稿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10件。评审结果将在县文联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五、展览及作品集
  1.拟定于2026年12月举办展览。
  2.印制《第一届寿县美术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均授荣誉证书,并赠送《第一届寿县美术大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寿县美术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2026年4月30日至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征稿收件地址
  快递投稿的,请在快递封面注明“第一届寿县美术大展”字样
  地址:安徽省寿县北街四方电子
  收件人:戚娜娜,联系电话:
  九、其他事项
  1.经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美术家协会主办、承办的任何展览。
  2.所有来稿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活动解释权归县文联所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为确保本次大展公平公正,本次大展县美术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作为邀请作品参展,不作为参评作品。
  4.补充说明: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有使用权、出版权。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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