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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长征路上的军民情”双拥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052     更新时间:2026-05-05    截止日期:2026-06-15
  为隆重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挖掘楚雄深厚的红色资源与双拥传统,生动展现军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特举办楚雄州“长征路上的军民情”双拥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
  一、展览主题
  长征光辉照千里·军民情深润雄州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楚雄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二)承办单位
  楚雄州书法家协会
  楚雄州美术家协会
  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楚雄州图书馆
  三、征稿有关要求
  (一)征稿对象
  面向全州范围内工作、居住的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以及楚雄籍在外人士。
  (二)征稿内容
  作品需紧扣“长征路上的军民情”双拥主题,立足楚雄实际,突出真实性、艺术性与时代性。重点围绕以下四个维度进行创作:
  1.追寻足迹·长征过楚雄的鱼水温情。重点刻画红军长征途经楚雄时与各族人民结下的深厚情谊。征集反映群众为红军带路送信、冒死救护伤病员、踊跃支援粮食物资的感人故事,以及红军严守纪律、秋毫无犯、爱护群众一草一木的优良作风。
  2.峥嵘岁月·成昆线上的铁血丹心。聚焦上世纪60至70年代,数万铁道兵与楚雄人民并肩决战成昆铁路的壮阔史诗。征集反映军民同心凿隧架桥、当地群众箪食壶浆支援建设、共同书写“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奋斗精神的经典瞬间。
  3.薪火相传·重走旧址的时代回响。鼓励以当代视角“重走长征路”“寻访成昆线”。通过新旧成昆铁路的今昔巨变对比,或对战斗遗址、宿营旧址、烈士陵园的探访写生,用镜头和画笔记录双拥历史的沧桑遗存与时代新貌。
  4.继往开来·新时代双拥的威楚答卷。充分展现楚雄州赓续双拥优良传统的丰硕成果。内容涵盖地方党委政府服务备战打仗、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解决部队官兵“三后”问题、社会化拥军蔚然成风,以及驻楚部队视驻地为故乡、在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助学兴教中勇挑重担的感人事迹。
  (三)作品规格与要求
  1.原创声明: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剽窃、代笔、高仿。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负,并一律取消其参评、入展资格。
  2.书法类: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规范释文)。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整张或四尺对开条幅、竖幅,无需装裱。
  3.美术类:画种不限。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竖幅;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20cm(宽)×80cm(高)。
  4.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限4—8幅,按一件作品计)不限。仅接收电子文件,JPG格式,单幅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dpi。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适度调整)。
  (四)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展览采取“初评电子投稿、复评原件寄送”的方式进行。
  1.初评阶段:作者需提供作品高清电子图片。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统一标注为:作者姓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2.投稿邮箱:
  书法作品:535835650@qq.com
  美术作品:1095223882@qq.com
  摄影作品:734524013@qq.com
  3.复评阶段:初评入围作者接到主办单位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寄送至指定地点(时间、地址另行通知)。(1)书法、美术类作品原件报送要求: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清晰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cm)、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作品文字说明要求:每件作品须附100字以内的作品文字说明(可另附纸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背景、主题思想及所涉历史事件出处;书法类草书、篆书作品须同步附规范释文。
  (3)临创标注:作品如系临摹,须在作品背面及文字说明中明确标注为“临作”并写明原帖或范本出处;如系原创,标注为“创作”。
  (4)摄影类作品:初评入围后,须按要求提供符合印刷标准的原始电子文件大图,不再收取纸质照片。
  四、评选及成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分书法、美术、摄影三组,每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向所有入展作者颁发由主办单位统一印制并盖章的入展证书;获奖作者同步颁发获奖证书。
  (二)成果运用:优秀作品将在州级相关媒体平台线上展播,并择优推荐至《金沙江文艺》刊发及参加省级以上双拥主题展览。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展出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原作者或尊重作者本人意愿由主办单位留存。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楚雄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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