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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新疆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5-27    截止日期:2026-06-15
  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12年回顾展暨首届新疆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发挥“审美居先、快乐书写”理念下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项目在文化润疆工程中的实践载体作用,集中展示十二年来公益美育的丰硕成果,彰显新时代新疆教育工作者的文化担当与艺术素养,特举办主题展览。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西泠印社
  全国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理事会
  承办单位:
  新疆书法家协会
  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
  弘道美术馆
  协办单位:
  天山墨池
  二、征稿对象
  全疆在岗中小学教师、历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参训学员。
  三、作品门类与创作要求
  本次征集毛笔书法、篆刻作品,同步专项征集蒲公英美育纪实影像史料素材。
  (一)入展与优秀作品设置
  毛笔书法、篆刻类:入展120件,评选优秀作品30件。
  (二)毛笔、篆刻作品规范
  1.内容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先选用彰显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新疆新时代风貌的诗文,也可选用历代经典诗词文赋;引用经典需采用权威定本,落款规范标注作者与篇目。
  2.规格形制:毛笔作品限四尺整张以内(高≤138cm,宽≤69cm),仅限竖式,不收手卷、册页、横披;篆刻作品为竖式印屏,印蜕不少于8方、边款不少于2方,印屏尺寸不超四尺对开,尺寸不符不予参评。
  3.材质要求:作品无需装裱、托膜、精装,禁用易破损、易老化材质,限常规宣纸、传统绢类材质。
  4.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2件,各书体、类别可兼投,单类别限投1件;篆书、草书须附完整释文。
  (三)纪实影像史料专项征集
  面向全体参训教师,征集书法课堂教学、校园书法活动、美育教研、公益书法推广等原创纪实照片、短视频。
  照片:JPG格式,300万像素以上,无滤镜无水印,每人3-5张;
  视频:MP4格式,15秒-1分钟,优先横屏,画面声音清晰;
  素材需原创无版权争议,附简短文字说明(姓名、单位、拍摄时间、场景)。
  同时向社会征集“蒲公英计划”公益项目在全疆和全国发展的十四年(2012年—2026年)全纪录相关资料:包含的著作、论文、展览图录、新闻报道、活动图片、视频、网络授课课程实录、系列教材、美育学刊与相关研究和文献集等。
  (四)统一标注要求
  作品背面右下角,正楷铅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书体、尺寸、作品名称及类别;同步填写《征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释文、诗文佐证等材料一并寄出。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线上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安排
  由主办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全程公平、公正评审。评审结果另行公示。
  六、作者待遇
  所有入展、优秀作者统一颁发证书。
  七、展览时间与地点
  展览时间:2026年7月6日
  展览地点:新疆弘道美术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香山街280号科艺大厦21楼)
  八、费用说明
  本次展览属于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九、收稿地址与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716号新疆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汪托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360420861@qq.com
  邮寄备注:邮件封面需标注「新疆蒲公英计划12年回顾展」
  十、其他事项
  1.严禁代笔、抄袭、剽窃、一稿多投,违规者直接取消参评、入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投稿作品须内容正向合规,杜绝低俗负面内容;
  3.主办、承办方永久享有参展作品展览、汇编、出版、公益宣传使用权,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永久保留署名权;
  4.投稿即视为完全认同本启事全部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12年回顾展暨首届新疆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docx
  (6.20截稿)新疆第二十一届临书临印大展征稿启事
  来源:新疆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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