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高港区首届“教苑杯”诗词歌赋征文大赛活动,根据学校教师和区诗协会员的建议,经研究决定对活动日程作一些调整,对相关事项作一些具体说明,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师),中小学在校学生,高港区诗协会员。
二、作品分类:
1.辞赋;
2.格律诗、古风;
3.词曲(符合《词谱》、《曲谱》格律);
4.楹联(基本符合《联律通则》规定);
5.新诗;
6.文艺演唱(包括校园剧、相声小品、歌词、鼓儿书、对口词、快板等)。学生组作品增加“儿歌”类。
三、截稿日期:
第四类“楹联”作品必须在5月20日前投稿(区评委会在5月21日选优报送市楹联研究会、中国楹联学会)。因推荐编入《当代校园楹联大观》,“楹联”稿应加标题,作者附百字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在校职务、荣誉称号、创作成果及通讯地址、电话)。
其他作品截稿日期为6月20日。成人作品注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学生作品注明姓名、性别、学校、班级、联系电话和指导老师。
四、投稿方式:
一律送交电子稿。学校师生作品报送高港实验学校,邮箱:1249518911@qq.com 。
五、奖项设置:
六类作品按成人组、学生组分设等级奖。每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5名。如某一类优秀作品较多,加设优秀奖;如某一类参赛作品篇数不足或达不到应有水平,经评委会研究后作适当调整。
儿歌类(学生组)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12名。学生作品参赛同时设指导老师奖、集体组织奖。
所有获奖作品均给予相应的奖励。
高港区“教苑杯”第二届诗词歌赋大赛组委会
201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