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字画展 书法 篆刻 绘画 美术 书画征集
2万元 首届海峡两岸青少年微电影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8     更新时间:2014-05-25    截止日期:

首届海峡两岸青少年微电影大赛是由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青年数位文创交流协会、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主办,由福建台办、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等单位联合承办的全国性大赛。大赛用微电影的形式讴歌海峡两岸正能量,展现两岸的青春励志故事,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文化创新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旨在用创新的理念为高品质的微电影作品提供参赛、展映、播出平台,培养并挖掘一批有理想、有激情、有创造力的影视制作团队和人才。

   大赛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欢迎团队或个人踊跃投稿,赢取大奖!

 

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最佳微电影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广告片奖、最佳视觉奖、最佳编剧奖等奖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

获奖团队及个人将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及大赛相关活动,并颁发首届微电影大赛奖杯、证书。

 

参赛资格以及要求

1.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及台湾地区征集作品,所有视频爱好者均可参赛;尤其鼓励海峡两岸青少年踊跃报名参与。

2.参赛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环节。

3.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

4.所有作品受两岸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拒绝色情、暴力影片。

5.参加微电影大赛的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所有参赛影片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加微电影大赛作品,除非特别声明,大赛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非盈利性活动。

7.参加本届微电影大赛期间,参加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届微电影大赛以外时间,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由作者负责。

8.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及奖品的权力。

 

作品规格要求:

1)参赛作品可为剧情片、纪录片、动漫片等。

2)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

3)作品规格:DVD、MPEG2(NTSC)、AVI、WMV、MP4,分辨率至少720P以上。

4)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等字幕信息(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

 

参赛方法

1、参赛者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登记参赛信息,一份表格只可填报一部作品。

2、完成报名登记后,参赛者可将报名信息的电子文件及电影作品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地址,投稿邮箱:hxwdyds@163.com  或将报名表格,连同作品一并上传到大赛官方网站作品投递端口。

3、大赛官方网站网址:hx.youth.cn

4、大赛组委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学创大厦A座15层

福建省福州市湖滨路158号西湖宾馆清和楼4层 邮编:350000

投稿邮箱:hxwdyds@163.com

咨询电话:0591-85587666

联系人:薛小姐  15859035161

来源:海峡两岸青少年新媒体文创论坛组委会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