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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海员”系列藏品有奖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2     更新时间:2014-06-05    截止日期:
中国航海博物馆(以下简称“博物馆”)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筹建的,全面反映我国航海历史、航海技术发展的国家级专业博物馆。博物馆坐落于上海市临港新城主城区,整馆占地面积24830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广告语征集),下设五个分馆、十五个展区,并设有天象馆、4D影院和学术报告厅等设施,博物馆开馆至今,已累计接待国内外各类观众80余万人次,征集各类文、实物藏品18.5万余件。



作为我国航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拥有从事海上航运的各类工作人员65万余人的庞大队伍,还拥有一大批曾经从事过海员工作或对航海具有深切热情的庞大观众群。为了记录和展示我国海员风采,博物馆拟向社会各界征集“航海·海员”系列物品,并以该批物品为基础适时举办相关展览。



一、 征集范围:


(一)古代航海用物品或与其相关的文实物。


(二)近现代(1840年--1949年9月30日)以来,与海员相关的文实物收藏;


1、海员职业出现以来,展现我国近代以来海员发展的相关文献、文实物(征集揭晓)收藏;


2、近代以来,反映海员中出现或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的有关文实物收藏;


3、海员职业出现以来,海员队伍中出现的重要领袖人物、著名海员的有关文实物;


4、反映海员及各重要海员组织的机构发展、变迁的物品与资料;


5、具有代表性的海员工具、船上生活用品以及与航海类民俗信仰(如妈祖、观音等)有关的物品。


(三)当代海员类藏品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海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的实物及相关资料。


(四)海员创作类藏品



由海员或曾经从事过海员职业的社会人士所创作的各类书法作品、音乐作品、画作、摄影、雕塑、模型、年画、剪纸、风筝、皮影,篆刻、漆器、壁画,服饰、头饰、刺绣等各类作品。


二、征集用途



博物馆将根据社会各界提供的海员类藏品,结合本馆馆藏,适时举行“航海·海员”系列展览,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博物馆。博物馆根据捐赠者捐赠物品的价值予以表彰、致谢;


(二)有偿征集


  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个人和集体所有的物品进行有偿征集;


(三)借展



对于博物馆有征集需求的物品,物主在保留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出借形式将物品交付博物馆进行陈展、研究,博物馆方面根据藏品的性质、市场价值、珍稀程度等给予一定的补偿;


(四)寄存管理



个人和集体可在与博物馆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将收藏的重要文物寄存到博物馆委托管理,博物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首批集中征集时间到2014年10月30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中国航海博物馆


办公地点:上海市申港大道197号


邮政编码:201306


办公电话:68283387、68283321、38287777(转文物管理部)


联系人:王 军 13817303927


武世刚 13817718485


黄慈华 13916717860


沈 捷 1348265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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