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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黎平县“县花、县树、县歌”征集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276     更新时间:2016-06-13    截止日期:2016-07-08

黎平县“县花、县树、县歌”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知名度,打响“侗都黎平·颐养胜地”城市名片,展示黎平精神风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花、县树、县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县花、县树、县歌”必须是广大群众熟知的,象征着黎平人民积极、健康、向上、自信的人文精神。

县花:形态优美,色彩艳丽,能够大面积栽植,体现黎平特色。

县树:适合本地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生命力旺盛,能够大面积栽植,体现黎平特色。

县歌(含新创作歌曲):旋律优美激昂、健康向上,易传易唱,能浓缩黎平地域风情和厚重的民族文化元素。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公开推荐(2016年6月18日至7月8日)

由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以信函、网络等形式,推荐 “县花、县树、县歌”。“县花、县树” 寄黎平县林业局园林绿化办高尔刚或传:776055656@qq.com;“县歌”寄黎平县文化馆杨远姣或传:1985627812@qq.com
第二阶段:评选审定(2016年7月9日至7月13日)
1、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对公众推荐的“县花、县树、县歌”进行筛选,提出待定“县花、县树、县歌”候选各六种(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公开投票。

2、通过网站和微信投票评选,再将评选结果送专家评审。

3、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县政府研究、县人大审议。

第三阶段: 社会公布(2016年8月18日至8月28日)
将经县人大讨论审议通过的“县树、县花、县歌”向社会公布,并提出、制订加强宣传保护以及标识使用相关措施。

三、 表彰奖励

“县歌”评选活动设入围奖和“最佳创作奖”两个奖项,入围奖奖励1000元,“最佳创作奖”奖励10000元。

 

中共黎平县委宣传部

黎平县文明办

2016年6月7日

http://www.dongxiangwang.cn/index.php/cms/item-view-id-26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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