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保护、弘扬广西地名文化,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7月至9月开展“寻找八桂最美地名”活动,广泛征集广西区域内最美地名故事。欢迎读者和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以读者(网友)心目中有历史文化内涵、深为喜爱的“八桂最美地名”为载体,讲述这些地名的生动故事、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
二、作品要求
(一)“最美地名”应是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地名。
(二)“最美地名”以现存仍在使用的地名为主,也可以是历史上长期使用的、群众耳熟能详的地名。
(三)“最美地名”仅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地名,主要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农村村庄、城镇历史街区等聚落名称,乡镇(街道)、市(县、区)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城市街巷等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四)紧扣“最美”主题,地名相关故事可包括民间传说、历史典故、名人逸事、亲身经历和感情渊源等,要求准确表述地名的位置、含义、来历(民间传说、历史典故要注明来源),提炼出其中的人文精神或文化传统,内容积极健康,文责自负,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肖像权。
(五)“最美地名”稿件征集以文字形式,另附一张能体现地名主要特征的图片(须注明来源)。文字作品要求简明扼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2016年7月20日—9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八桂最美地名”邮箱gxmztqhdmc@163.com。投稿注明“八桂最美地名”稿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投稿地名条数不限,相同地名按寄送时间先后登记备选。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815104。
五、评选方法
对收到的各类地名故事稿件,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网络投票暂定于11月上旬在广西民政网实施)。
六、作品刊用
投稿作品将择优在“广西民政网”、“广西老年报”陆续刊登,并公布最终获奖作品。
七、奖项设置
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奖励1500元),二等奖10名(奖励1000元),三等奖15名(奖励800元),优秀奖20名(奖励300元)。
“寻找八桂最美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在广西民政网www.gxmzt.gov.cn设置活动专栏,后续事项将陆续在专栏发布。
“寻找八桂最美地名”活动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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