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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凤庆县城市品牌定位广告语有奖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94     更新时间:2014-10-23    截止日期:2014-12-10

为准确鲜明地提炼凤庆城市品牌,彰显城市特色个性,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提高城市美誉度,特公开征集凤庆城市品牌定位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凤庆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内容

      凤庆县城市品牌定位语

  三、征集对象

  海内外所有关心凤庆发展、热心参与凤庆城市品牌形象建设的组织与个人。

   四、征集作品要求

  1、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凤庆历史文化和城市发展定位,能反映凤庆城市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凤庆城市的独特性、差异性,成为凤庆的理念识别。

  2、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并且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

  3、应征作品要有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五、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 1日至2014年12月10日

  六、征集方式

  1、书信投稿:675900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双春天提收,信封正面请注明“凤庆城市形象定位语征集”字样;

  2、邮件投稿:发送至fqxwxcg@163.com邮箱(在主题上注明“凤庆城市形象定位语征集”)。

  活动咨询电话:

  0883-4212823 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请您务必留下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七、评选办法

  征集的作品,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筛选30条在媒体公布,接受市民投票,评选出10条入围作品,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八、奖励办法

  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 10000元;

  入围奖9名,颁发纪念品。

  九、相关说明

  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相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入选作品的全部版权。

   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凤庆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凤庆县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1日

 

http://bbs.zhengjimt.com/thread-402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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