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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对外形象宣传表述语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68     更新时间:2014-12-30    截止日期:2015-03-31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

双江对外形象宣传表述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介双江、宣传双江,提高双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双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双江对外宣传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集双江对外形象宣传表述用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县内外,欢迎社会各界以组织或个人名义参加,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表述语要围绕双江的自然风光、地理特征、物产资源、独特民族文化和茶文化,突出绿色生态、休闲度假、富氧养生等地方特征,既能概括反映双江的整体优势,又充分体现双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二)文字力求创意新颖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精炼,涵盖准确、易于传播。表述语每句原则上在10字以内。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方面及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履行告知义务。

(四)随稿附上100字左右对应征作品创意进行必要的说明。

五、投稿方式

1、通讯地址

名 称: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

邮 编: 677300

联系电话:0883—7621404

传真:0883-7621404

联 系 人:李雨桐

电子邮箱:sjxcbbgs@126.com

投稿请注明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邮寄方式以邮件邮戳日期为准(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形象宣传用语征集”字样);电子邮件以征集专用邮箱收到日期为准;传真方式以纸质文件传送接收日为准。

六、稿费设置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稿件如被采用,县委宣传部将按照每条300元给予支付稿费。

七、相关说明

1、本次活动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主办。

2、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邮寄费用请自理。

3、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完全永久无偿使用权,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所有。

5、活动主办方在对来稿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直接删除。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及要求。

7、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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