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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洞庭香+”主视觉图像及宣传标语的通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045     更新时间:2026-05-30    截止日期:2026-06-26
  为加快构建“洞庭香+”品类品牌体系,传递湖南农产品绿色、天然、高品质的核心价值,提升湘字号品牌知名度、辨识度与市场影响力,推动“洞庭香+”享誉全国、走向世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洞庭香+”主视觉图像及宣传标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两个部分,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其中一项或同时参与两项。
  (一)“洞庭香+”主视觉图像。需包含图形、字体等组合,并提供横版、竖版两种基础版式。主视觉图像还应包括“洞庭香+”标识(LOGO),体现湖南农产品核心元素,具有广泛的应用延展性。
  (二)“洞庭香+”宣传标语。要求文字凝练、朗朗上口、寓意深刻,能准确传达“洞庭香+”的核心价值与独特卖点。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本活动规则的个人、设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投稿。投稿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以电子邮件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7日。
  结果公布时间:2026年7月底之前。
  五、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设计需紧扣“洞庭香+”核心定义。“洞庭香+”是以“洞庭香米”“洞庭香油”“洞庭香鱼”“洞庭香肉”“洞庭香菜”“洞庭香果”“洞庭香茶”等七大核心品类为牵引,以县(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为支撑的“湘品舰队”,代表着来自“鱼米之乡”的绿色、天然、高品质农产品。设计应巧妙融合湖南自然生态(如洞庭湖、水稻、山水等)、农耕文明和地域文化等元素,彰显“湘品”的匠心与品质。
  (二)创意独特,视觉醒目。主视觉图像和标识设计,应构图新颖、简约大气,具备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与艺术感染力,易于识别、记忆与传播,与国内外同类设计形成明显区分。宣传标语要求文字简练、音韵优美、易于传播。
  (三)实用适配,应用广泛。主视觉图像和标识需考虑在建筑外观、展会展览、产品包装、数字媒体、交通导视、文创衍生品等多种场景和介质上的应用,确保在不同尺寸、材质上均能清晰展示,保持良好视觉效果。
  (四)合法合规,承诺原创。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包含有损国家形象、违反公序良俗的元素。
  六、投稿要求
  (一)提交材料。每位投稿者仅可提交1套设计方案(主视觉图像和标语分别计算),每套方案需单独提交材料。
  1.“洞庭香+”主视觉图像投稿。版本规格:横版尺寸16:9、竖版尺寸9:16各1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与文件规范:CMYK、RGB标准色值,同时提交预览图(JPG/PNG格式)以及可编辑源文件(AI/CDR/PSD/EPS格式);设计说明:详细阐述设计理念、元素寓意、创意构思及其与“洞庭香+”的关联性(Word文档,200字以内)。
  此外,“洞庭香+”标识(logo)应单独提交彩色版、黑白版、灰度版各1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提交CMYK、RGB、Pantone标准色值,预览图(JPG/PNG格式)以及可编辑源文件(AI/CDR/PSD/EPS格式);
  2.“洞庭香+”宣传标语投稿。标语内容:提供完整的宣传标语文本(每条标语字数建议控制在16字以内)。创意说明:对标语的构思、寓意及与“洞庭香+”内涵的关联进行简要说明(Word文档,200字以内)。
  (二)提交方式。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将上述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参与主视觉图像征集邮件统一命名为“洞庭香+主视觉图像征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参与标语征集邮件统一命名为“洞庭香+标语征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投稿邮箱:hndtx2035@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杨忠,0731-85828797。
  七、奖项设置
  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一)“洞庭香+”主视觉图像设一等奖1名(第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第2-3名),奖金5000元/名;三等奖3名(第4-6名),奖金2000元/名。
  (二)“洞庭香+”宣传标语设一等奖1名(第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第2-3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3名(第4-6名),奖金1000元/名。
  八、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在主视觉图像、宣传标语两个部分中分别选出不超过50件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征集全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投票结果作为重要评选参考依据进行复评。
  主办单位综合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最终评审结果,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并通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及其他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主办单位从获奖作品中,按程序选定最终采纳版本。最终采纳版本作品作者须与主办单位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转让费用标准为主视觉图像30000元、宣传标语20000元。具体支付流程及方式等,双方协议约定。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须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若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收回其获得的奖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最终采纳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商标权等)永久、不可撤销、独占性地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最终采纳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开发、注册及商业应用,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四)最终采纳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定稿。
  (五)凡提交作品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同意并接受本通告全部内容。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与机构踊跃参与,用创意点亮“洞庭香+”品类品牌体系,共同助力湖南优质农产品行销天下,誉满天下!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厅市场与信息化处收藏

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605/t20260527_33988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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