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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风雅韵·文颂清辉”廉洁诗词散文征集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60     更新时间:2026-02-25    截止日期:2026-03-05
  为挖掘贺兰县本土廉洁文化资源,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现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廉风雅韵·文颂清辉”廉洁诗词散文征集活动。
  No.1
  征文内容与要求
  一、征文主题
  廉风雅韵·文颂清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贺兰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贺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文对象
  面向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工作者、学校师生、广大村(居)民及文学爱好者等。
  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2026年2月14日起,至3月5日截止。
  2.内容要求:紧扣“廉洁”主题,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可书写清正廉洁的历史故事、时代楷模,也可结合贺兰本土文化、家风家训、廉政感悟等,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清风正气。
  3.作品体裁:包括但不限于诗词(古体诗、现代诗)、散文、小说(短篇、微小说)。每人投稿体裁不限,每种体裁限投1篇。
  4.原创性要求:征文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5.篇幅要求:诗词单首不超过50行,组诗不超过150行;散文、小说不超过3000字。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的所有规定。
  请各位投稿者将征文于3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elanwenli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廉洁文化征文+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征文格式为word或wps文档。
  联系人:赵淑玲8081265
  征稿不收纸质稿件,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为了避免重复劳动,征稿以第一次来稿为准。
  No.2
  征文评选与宣传
  一、评选与奖励
  1.评选标准:根据征文的主题契合度、内容、质量、创新性及可读性进行综合评选。
  2.奖项设置:本次活动根据评委会决定最终入选优秀作品,并给予荣誉证书,赠送当期《贺兰》刊物,并发放创作稿费。小说、散文每千字10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诗歌类单首不足十行按每首40元标准执行;超过十行不足二十行按每首70元标准执行;超过二十行按每首100元标准执行。
  稿费标准参照国家版权局颁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根据《贺兰》刊物稿费计算办法执行。
  二、宣传推广
  1.纸质刊登:在《贺兰》刊物开设“廉风雅韵·文颂清辉”专栏,分期选登优秀作品(因已根据征文活动发放稿费,故《贺兰》刊物仅刊登优秀作品,不再另发稿费)。
  2.线上推送:在“贺兰文艺”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题,陆续推送获奖佳作。
  3.活动延伸:适时举办廉洁文学诵读会或创作分享会,邀请部分作者现场交流,扩大廉洁文化传播力。
  4.成果转化:邀请书法家将评选出的优秀诗词创作为书法作品,在廉洁文化书画展中设立专区,打造诗词长廊集中展示。
  贺兰山下清风起,塞上江南廉韵长。我们静候佳音,期待与您一同在字里行间,共赏廉风雅韵,同颂明月清辉!

(来源:贺兰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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