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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龙江美”全国散曲大赛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450     更新时间:2026-06-23    截止日期:2026-08-28
  一、赛事目的
  为更好地赋能黑龙江的文旅事业,推介宣传黑龙江,繁荣当代散曲创作,黑龙江诗词协会特举办首届“龙江美”全国散曲大赛。
  黑龙江,这里曾经是一片远古洪荒,我们的祖辈用冲破绝境的胆识与勇气,挑着儿女,顶着极寒的挑战和虎狼环伺的威胁,闯到了这里,然后搭棚藏身,拓荒垦田,他们用荒原上的第一缕曦光点燃炊烟,于是这里就有了人烟与人气,并有了我们闯关东人的后代。因为要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所以我们有了敢于战天斗地的勇气和豪迈乐观的性格,再后来,这块土地上,又生长出很多精神,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大界江、大平原、大森林、大油田、大煤田、大粮仓……黑龙江有过辉煌,有过沉寂,现正昂首走在振兴的道路上。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黑龙江、支持黑龙江、宣传黑龙江!
  二、主办机构
  黑龙江省诗词协会
  三、征稿内容
  围绕发生在龙江大地的闯关东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抗联精神等历史脉络,通过歌咏龙江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存、城市变迁、宣传龙江模范人物、讲好龙江故事、传递龙江声音,从现实意义出发,对外推介诗情画意的黑龙江,为黑龙江文旅赋能,为乡村振兴赋美。
  四、参赛对象
  全国散曲爱好者
  五、参赛要求
  1.原创要求:
  投稿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未在其他各类赛事中获奖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代笔及AI创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2.数量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散曲1—2首(套曲或联章限投1首)。
  3.用韵要求:
  散曲创作以《中原音韵》为佳;若使用《中华通韵》或《中华新韵》,须明确标注,新旧韵不得混用。
  4.投稿要求:
  所有参赛曲牌名称统一使用〔•〕;曲中如加衬字,请用括号()。必须附上曲谱,注明宫调与曲牌。曲谱格式可参照《北曲小令参考谱》《北曲新谱》《元曲鉴赏辞典》等通行版本。要求参赛作者在稿件后附准确通联地址、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组委会确保对参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5.收稿邮箱:
  chenxiuwen4505@126.com(本信箱有自动回复功能,请勿反复投稿,否则取消参赛资格。为防止投稿失败,请投稿时一定手动输入邮箱地址,主题栏注明“龙江美”参赛作品)。
  6.特别说明:
  所有获奖作品,黑龙江省诗词协会拥有使用权,如发刊、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24时止。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若干。
  本次赛事根据统一组稿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欢迎全国各省散曲工委集体荐稿。
  八、作品评选
  1、由黑龙江省诗词协会领导和著名诗人组成评委会,采取匿名评选形式。
  2、评选结果在黑龙江省诗词协会公众号、美篇上公示。
  3、评委会成员作品不参评。
  九、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诗词协会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诗词协会
  2026年6月22日
  来源:黑龙江省诗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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