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千百年的发展和积淀,在奈曼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许多美丽的故事和动人的传说。挖掘乡土文化瑰宝,展示地方文化魅力,对于丰富地方文化内涵,扩大知名度,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协调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挖掘、传承、弘扬奈曼旗民间文化遗产,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民间故事、地名传说等民间文化遗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凡涉及奈曼旗的地名来历、传说、历史轶事、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等原生态故事、传说、自我创作故事均可,鼓励围绕奈曼旗境内旅游景点创作或收集的传说、传闻和故事。
2.作品要突出民间性、原创性、资料性、工具性,忠实保持口述文学的特点、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持原口头作品的原汁原味和鲜活性,需要保留方言土语的,尽量不用普通话和书面语言进行修改(用普通话注释即可);保持民间故事短小精悍的特点,以三、五百字到二、三千字的中、短故事为主,不人为地把故事(语言)拉长,内容特别重要、语言又生动的长篇故事除外。故事完整,情节生动,思想向上,文字简炼,引人入胜,拒收内容低俗、庸俗、消极不健康的稿件和抄袭、侵权的稿件。
3.所征集的作品择优结集发行,被采用作品的作者,均按评奖结果兑现奖金,其他作品在“奈曼网”上共享,保留作者署名,广泛宣传,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4.可以记录别人的讲述,也可以自己采录撰写。故事末尾要分别注明讲述者、记录者(及翻译者)的姓名、年龄、职业,采录的时间、地点;推荐他人故事者,请注明原创作者姓名。
5.来稿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套改、拼凑,如已在媒体、刊物或书籍上发表过,务请注明。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1日。
三、投稿方式
1.电子文稿,请以电子邮件(纯文本格式)发送文稿至邮箱:nmqxcb@163.com,并请在文末提供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纸质文稿,邮寄至:奈曼旗委宣传部1306室(邮编:028300),收件人:马学凤,联系电话:0475—4224312。
四、作品评选
1.投稿截止后,由活动组织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作品。
3.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所有获奖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一篇,奖金1000元;二等奖二篇,奖金800元;三等奖五篇,奖金500元;入选奖若干篇,奖金各50元。
六、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稿件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活动组织方有权对应征稿件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
3.应征稿件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依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投稿地邮戳为先后次序)。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