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游局、旅游协会,各旅游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印发<2014年江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创文办[2014]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树立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社会新风,从而提高我市旅游接待服务质量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我局决定开展“我与文明旅游同行”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旅游局。
二、 承办单位:江门五邑旅游协会。
三、参加活动对象:全市市民、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四、征文主题:“我与文明旅游同行”。
五、活动时间:6月1日-7月31日。
六、征文要求:
(一)文章体裁不限,字数1000字左右。
(二)内容:文章要言之有物,事件真实,观点新颖。可以是发生在我市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真实故事、现实场景;可以是我市广大市民或旅游从业人员对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游记或感想;也可以是对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意见与建议等。
(三)来稿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原创稿件,所有参加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主办单位享有对所有参加征文来稿的使用权。
七、投稿截止时间和投稿方式:
(一)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二)投稿方式:可采用寄信或发电子文档的形式投稿。来稿请寄江门市白沙大道西6号二楼刘欣收,邮编:529000,电子邮箱:410337829@qq.com 。信封表面或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我与文明旅游同行征文”,文章后请注作者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八、征文奖励:
(一)征文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8月在江门旅游网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和奖品。一等奖1名,奖励古兜温泉唐宫豪华住房1间;二等奖2名,各奖励古兜温泉温泉谷住房1间;三等奖5名,各奖励古兜温泉票2张;优秀奖10名,各奖励古兜欢乐水世界门票2张。
(二)在江门旅游网开设的《文明旅游》征文活动专栏中刊登获奖征文。
(三)部分优秀征文在当期的《侨乡旅游》杂志上刊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积极发动辖区内旅游企业和广大市民、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参与征文活动,为推动我市文明旅游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着力推进广大游客文明旅游素质的提升。
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3858297。
江门市旅游局
201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