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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大写中关村·聚光海淀人——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098     更新时间:2016-09-01    截止日期:2016-11-15
“大写中关村·聚光海淀人——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活动”启事(转载)
 楼主:军旅书法家 时间:2016-08-30 17:44:55 点击:38 回复:1 脱水模式给他打赏只看楼主阅读设置
  一、剧本征集活动主办单位
  本次剧本征集活动由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海淀区演出联盟主办。
  二、剧本征集范围与要求
  全国范围内反映海淀区“双创”精神、中关村创新、创业领军人物事迹等内容的优秀现实题材话剧、音乐剧剧本(若系改编作品需得到原作者授权),本次剧本征集活动还鼓励中青年编剧及海淀区高校师生创作作品参与征集。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优秀剧本、优秀剧本提名、优秀剧本入围三个奖项。优秀剧本共三部,奖励金额8万元;优秀剧本提名作品四部,奖励金额6万元;优秀作品入围四部,奖励金额5.5万元。
  四、征评时间
  1.剧本征集阶段
  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海淀题材作品。
  2.专家评审阶段
  11月16日—12月16日,根据征集剧本数量和类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收集的剧本进行分组评选,从剧本内容、表现形式两大方面评选出11部文学性、戏剧性和完成度较高并且适合舞台演出的剧本,并依据最终得分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3.颁奖仪式
  12月下旬举行“大写中关村·聚光海淀人——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活动”颁奖仪式。
  五、投稿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301室 
  邮编:100080
  电话:(010)82612847
  六、来稿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剧本数量不限,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填写在《“大写中关村·聚光海淀人——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作者登记表》中,表格可到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网站“公告栏”(http://whw.bjhd.gov.cn/)下载。
  2、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或EMS三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2016海淀主题剧本征集”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作者不要通过邮局包裹和各种同城、城际门对门速递方式投稿,以免延误。
  4、应征剧本务须附有300—500字的故事梗概。
  5、应征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请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作者登记表》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yanchulianmeng@126.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七、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话剧、音乐剧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话剧、音乐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八、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能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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