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洪泽县老子山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这块古老而又年轻的土地上留下许多美丽动人的事故和传说,成为地方乡土文化的瑰宝。随着旅游开发的不断提升,老子山围绕“淮上新明珠,道祖养生地,山水温泉镇”的新形象定位,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展示地方文化魅力,丰富“山湖经”文化内涵,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实现旅游富民强镇之梦,根据老子山镇建设省级温泉度假区的总体思路,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老子山镇民间故事、地名传说等民间文化遗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凡涉及老子山镇的地名来历、传说、历史轶事、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等原生态故事、传说、自我创作故事均可。
2、故事完整,情节生动,思想向上,文字简炼,引人入胜。涉及到老子山方言的需用普通话注释。
3、所征集的作品择优结集发行,被采用故事的作者,均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4、搜集时请注明讲述者姓名,整理者姓名;推荐他人故事者,请注明原创作者姓名。
5、来稿如为原创作品,须有相关支撑资料并请注明支撑资料出处,严禁抄袭、套改、拼凑,如已在媒体发表过,务请注明。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2日17时。
三、投稿方式
1、电子文稿,请以电子邮件(纯文本格式)发送文稿至邮箱:379077262@qq.com,并请在文末提供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纸质文稿,邮寄至:洪泽县老子山镇人民政府(邮编:223154),收件人:施官俊,联系电话:13952331760。
四、奖励办法
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将根据篇幅长短给予100-200元不等的奖励,原创作品给予500元奖励,所有投稿者均给予温泉门票进行奖励。
五、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稿件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活动组织方有权对应征稿件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
3、应征稿件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投稿地邮戳为先后次序)。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
让我们走进洪泽湖,相约老子山!我们期待着您为老子山镇旅游发展建言献策!
洪泽县老子山镇人民政府
老子山镇旅游协会
2014年2月17日
http://szb.hynews.net/harb/html/2014-02/17/content_259038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