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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复赛评委及评奖结果公示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66    更新时间:2014-10-05

专家评审团(按拼音排序、排名不分前后)
冯文伟 澳门设计师协会副会长


肖  虎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副教授


赵丽芳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


詹  凯 北京服装学院视觉传达系教授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博士生导师


赵  玮 盛世汇丰(中国)广告有限公司创意设计总监
彩虹路基金合作委员会
兰海滨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委员


赵连军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委员


杨晓禹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委员


兰汝生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袁  泉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胡燕哲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张娇凤   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基金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评奖结果
共计5件作品在复评中入围
1、评委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即获奖;
2、复赛作品编号重新打乱编排,与网络作品投票无关;
入围奖作品名单(空缺三名)


1号入围作品




2号入围作品




3号入围作品


(澳门)


4号入围作品


(澳门)


5号入围作品


(澳门)


6号入围作品空缺
7号入围作品空缺
8号入围作品空缺


单项奖
最佳设计大奖:空缺
最佳创意奖:  空缺
最佳童趣奖:澳门






以上评奖结果,将从即日起开始公示,到9月30日公示截至。如对获奖作品有抄袭或其他投诉,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hl@cnrmz.com


评委会评审意见:


“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启动后得到了民众积极广泛的参与,入围作品从主题、色彩运用等方面均符合“彩虹路”公益项目主旨,尤其是来自澳门的几件入围作品,富有现代感和想象力。


但从整体设计水平上看,参赛及入围作品在专业性和实际应用推广方面仍存在较大的不足,在设计创新方面也有待提高,总体来说作品不够成熟,无法很好地体现“彩虹路”公益项目的品牌价值和需求。基于公开、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评委会建议大赛主办方邀请专业团队,根据“彩虹路”的项目价值、理念及宣传推广需求,量身设计项目标志。


对于本次参赛的违规作品,评委会表示该类作品设计手法雷同,无法不能体现“彩虹路”的项目特性,有碍后续项目活动的应用传播,且存在版权问题,故此类作品均应取消参评资格。


此外,内地作品在创意和立意上整体缺乏新意,很难让评委眼前一亮,没有看到特别的用心之作,作品鲜有能够突出主办方要求的“民族性”,而项目针对的目标人群是青少年,因此作品中更应考虑受众目标人群对于LOGO的认识度。参赛作品整体被“彩虹”二字固化,所以作品也有较多雷同,而未能跳出固定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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