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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首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开始啦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018     更新时间:2017-07-25    截止日期:2017-10-08

首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征集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以“文化创意+法治宣传”的形式,推动银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银川市司法局、金凤区司法局与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联合开展“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活动。

本届大赛以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的全媒体平台为载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微电影、动画片、广播剧、公益广告(海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创意作品,精心选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素材,并进行长期投放宣传计划。本次大赛将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扩大普法的覆盖面,以大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真正感受到“法润银川”这一主题的深切内涵。
大赛主题
推进银川法治建设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宣传口号
让法治精神融入生活,让法治思维成为习惯
法治宣传进万家 法律服务惠民生
智者以法护身 愚人以身试法
守护人生绿灯 不闯法律红灯
知法守法你我他 幸福平安千万家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征集作品题材及内容
      1.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以“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精神为指导,突出学习宣传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培育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观念。

      2.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以群众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作品形式,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等法治观念。

      3.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实际,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鼓励参赛作品根据银川相关案例和真实的新闻事件进行艺术创作,鼓励参赛作品的故事背景发生地为银川。

征集作品形式及要求
视频
平面
 
音频
1.视频类要求(含微电影、公益广告片、动画片):
(1)整片,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及片头、片尾、字幕。
(2)视频作品须下载统一片头模板,关注“大象慢生活”微信平台回复“法润银川”,或登录银川新闻网大赛专题页面,可获得下载链接。
(3)微电影作品时长建议在5-30分钟之间。动画作品时长建议在1分钟-10分钟以内。公益广告片时长可在1分钟以内。
(4)影片分辨率为1920×1080(全高清),格式可为MOV、MP4文件。

2. 音频类要求(含广播剧、广播小品):
(1)作品完整,广播剧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及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口播介绍,广播小品要求是混音成品。
(2)广播剧作品不限集数,每集时长建议在10-30分钟之间。广播小品时长建议在3分钟-10分钟以内。
(3)音频比特率须大于320Kbps,格式应为WAV、MP3文件。

3.平面类(含漫画、公益广告或海报):
(1)作品完整,漫画应有故事情节,长篇漫画须有封面。公益海报应主题突出,创意感强。
(2)可以是长篇漫画,也可以是四格漫画,最短不得少于4个画面。公益海报可以是单张,也可以是系列作品,系列作品须在文案和风格上互有关联。
(3)漫画、海报单张比例应为4开(横竖不限),尺寸应不小于4开,即39cm(宽)x540cm(高),分辨率均不应低于300,格式应为jpg文件。

作品整体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和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关于剽窃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如参赛作品有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全额奖金,并在媒体进行公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连带后果,由剽窃作品的作者承担。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违规违法内容;不得与现行政治制度相违背。

4. 作品应适于以下媒介展示,起到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说明的作品:政务大厅、网站、公共电子宣传屏、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城市公共空间等。

奖项设置

参赛须知
1. 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 参赛者可以投递多部作品,但只限一部获奖。凡提交作品参展,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展细则章程;参赛者一旦正式提交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首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大赛的作品。

3. 所有单位或个人选送到本大赛的作品,即视为授予首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大赛组委会在所有授权设立的以法治宣传为目的的展映、展览、刊载、印刷等使用权,所有参赛作品均可全部或部分被大赛组委会用于法治宣传活动及后续的相关活动,含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媒体形式的宣传展映或专栏等。在公共媒体宣传时应署名作者或创作团队。

4. 主办单位有权保存参赛作品,以作为推广工作使用。

5. 本届大赛作品遴选工作、刊载展映、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为首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所有。 

征集作品时间
2017年7月18日- 10月8日
(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参赛方式
(一)在线报名:
1. 参赛者可关注“大象慢生活”回复“法润银川”,或登录银川新闻网大赛专题页面,可获得报名表、承诺书、视频片头的下载链接。(点击“阅读原文”也可以下载哦~)
2. 在线报名成功后参赛者须在2017年10月8日前将“报名表+承诺书+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fryc2017@163.com,逾期未发送者取消参赛资格。截稿日期以电子邮箱收件日期为准。

(二)快递邮递:
视频、音频类参赛者可将作品刻录数据光盘或拷贝U盘(不递回),连同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同邮递至大赛组委会,报名时间以组委会签收快递日期为准,过期将取消参赛资格。
组委会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43号银川新闻大厦东楼2层
收件人:哈少勇  收件人电话:13895180170

(三)本地报名:
参赛者需自行打印“报名表+承诺书”,并携带参赛作品的拷贝文件,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作品。
组委会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43号银川新闻大厦东楼2层
咨询电话:0951-6014801
主办单位
银川市司法局
金凤区司法局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
宁夏大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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