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岗湖丘陵山地桃花节暨天岗锣鼓民俗文化活动选用天岗湖乡
形象标识、宣传标语公示
为了更好地对外宣传展示天岗湖乡的崭新形象,广泛传播天岗湖地域民俗特色文化的深刻内涵,深入解读“新能源之乡、林果之乡”的总体形象定位语,截止到3月24日24止,天岗湖乡从已征集作品中选出天岗湖乡形象标识、宣传标语中选出入选作品;3月24日24时以后投递作品不再评选。入选作品作者必须承诺所提交作品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一经选用,我乡按照征集公告要求给予奖励后,该作品知识产权由天岗湖乡人民政府持有。
附:天岗湖乡形象标识、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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